广东肇庆年产10万吨水处理剂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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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万吨水处理剂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后公告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内容)审批时间审批结果审批文号年产**万吨水处理剂技术改造项目广东碧******肇庆市高要区金渡镇金渡工业集聚地九山片区(******)第五厂房该项目占地面积为*****m*,建筑面积****m*,技改项目在现有生产线基础上减少处理含铝污泥固体废物*万吨/年,改造为处理HW**(***-***-**)表面处理废物*万吨/年,技改后总体工程处理产能为年综合利用**万吨危险废物(其中包括HW**表面处理废物*.*万吨、HW**废酸*.*万吨、HW**废碱*万吨),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含铝污泥*万吨;本次技改涉及水处理剂产品约为**万吨,技改前,产品产能**.*****万吨/年,技改后,总产能为**.*****万吨/年(总产能减少****.*吨)。技改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肇环高建〔****〕**号公告期限: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届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或肇庆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肇庆市生态环境局高要分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