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柳江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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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柳江街道办事处为规范单位采购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对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柳江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单位: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柳江街道办事处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柳江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服务项目
(三)服务内容: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柳江街道办事处所涉及的相关采购代理服务
(五)服务期限:*年
(六)服务商数量:*家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备案登记。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方式:网络获取。比选申请人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在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qq.com。参选资格不能转让。
报名资料: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务必注明:①项目名称;②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号、电子邮箱;③单位座机及传真号。
比选申请人购买比选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比选申请人信息,若因比选申请人提供信息错误,对其参与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比选申请人报名资料确认无误后,我单位将比选文件发送至报名比选申请人邮箱。
(二)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工作日*:**-**:**)。
四、比选应答文件的递交
(一)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 。
(二)投递交地点: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柳江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三)逾期送达或未按比选文件密封要求的比选应答文件,将不予接收。
五、公告发布媒介
本比选邀请公告在锦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cn/)发布。
六、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柳江街道办事处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柳荫路**号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