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江交投矿业有限公司大皇山矿爆破开采二期施工项目公开招标项目第1次澄清回复/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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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皇山矿爆破开采二期施工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补遗书(第*号)致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招标******大皇山矿爆破开采二期施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鉴此,发布本项目第*号补遗书(共*页),该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本补遗书将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供投标人下载。[if !supportLists]一、[endif]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说明
关于招标文件内容中澄清,[if !supportLists](*)[endif]******大皇山矿爆破开采二期施工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章节内采矿(爆破开采)和采矿(机械开采)子目工程量清单单价分析表内容,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投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章节内第***.******.*** 项中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第*条款与招标公告*.*项资质要求前后不一致,以招标公告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 类证书,特作此澄清说明。
请各参加本次采购的单位在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后,请于****年*月**日**点前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的将视为确定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招标单位:******
****年*月**日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s://***.******.***/cms/channel/*ywgg*gc/*****.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