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酒泉酒泉市博物馆馆藏文物数字化保护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酒泉市博物馆馆藏文物数字化保护项目(二次)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原文链接地址酒泉市博物馆馆藏文物数字化保护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酒泉市博物馆馆藏文物数字化保护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QZFCG-****-**** *.项目名称:酒泉市博物馆馆藏文物数字化保护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酒泉市博物馆馆藏文物数字化保护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证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年近三个月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投标人须提供****年*月至*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及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录(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注册地进行查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提供的证明资料必须列明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均可);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截止****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n/) 方式: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n/)登记并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n/)“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四、响应文件提交及开启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地点:本项目通过“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可在单位通过网络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进入“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签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招标截止。 六、其他补充事宜 *.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注册,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重新进入系统登记参与项目投标,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本项目投标文件制作使用“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线上开标人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有效的身份证的彩色扫描件;授权委托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有效的身份证的彩色扫描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彩色扫描件(黑白复印件无效),否则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酒泉市博物馆 联系人:张敏媛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广场东路*号飞天大厦*楼***室 联系人:聂燕 *********** ****年**月**日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 致:(采购人) 本人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 本企业在参加项目投标及项目实施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或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责任和义务。 *.保证提供的资质、证照、人员证件、社保证明、业绩等相关信息真实有效。(需对提供的电子版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非法转包、分包。 *.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实施,严格按照质量和设计周期要求履行合同。 *.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项目实施,密切配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 *.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我单位在中标公示期间积极响应及配合甲方的工作,将投标所用的资质、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提供给甲方核对。 *.我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或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投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承诺日期:年月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