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四平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刘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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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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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公主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登记权利信息
*、刘海军 十屋镇林丰村五组宗地面积:***.**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告单位:公主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