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闽江下游护岸水毁修复工程(施工)-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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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江下游护岸水毁修复工程(施工)-变更公告交易项目编号:E****************时间:***.******.***来源:市本级浏览次数: *招标/资审公告* *补充通知*开标记录*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告闽江下游护岸水毁修复工程(施工)-变更公告****-**-**闽江下游护岸水毁修复工程(施工)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E******************* 各投标单位: 闽江下游护岸水毁修复工程(施工)(招标编号:E*******************)的补充通知如下: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条款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其他 增加“**.**按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 [****]*号)文件第四条要求:“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 ****万元以下(含 ****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时免缴保证金。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自觉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和违约责任。当出现“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时,投标人应当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万元,需在招标人发出补缴通知后*日内无条件补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未按期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带来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各有关行业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将其列为招标投标重点监管对象。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即视为承诺出现法律法规中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负有责任的投标人或中标人应当限时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注:本次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作用,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查看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公示栏,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行承担。招标人:福州市闽江下游河道管护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 ****年**月**日效果html开始分享到 微信好友 QQ好友 QQ空间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 人人网 效果html结束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福建理工大学旗山校区南区J区学生宿舍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变更公告 友情链接国家级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土地市场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级公共资源网站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地市级公共资源网站本地行业网站福州市国土资源局福建省政府采购网闽ICP备********号-*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访问量: 主办: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我们:****-********技术支持:******电话:****-********公网安备 ************号 置顶 办公服务地址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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