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新技术开发中心扩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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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天,报告表项目*天。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公示日期:****年*月**日-****年*月**日联系电话(传真):****-********(行政审批办)通讯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市府北路市政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编号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报告表一汽-******新技术开发中心扩建项目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以南、兴安路以西、一汽厂区专用铁路以北、兴发路以东一汽-************该项目位于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以南、兴安路以西、一汽厂区专用铁路以北、兴发路以东。利用现有厂区进行扩建,在碰撞中心新增焊接间、*座应急蓄水池、*处观察间;在动力总成试验中心新增*台电驱动试验台,改造现有*台电驱动试验台,设置蓄水池等;在整车试验中心新增蒸发实验室*个、汽油加注机*台(为蒸发实验室配套);在供油站新增*台*立方米汽油油罐及*台单枪加油机;建设环保工程等。供热采用集中供热。*.碰撞中心产生的焊接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颗粒物等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表*二级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执行),通过**米高排气筒(**#)排放。动力总成试验中心产生的试验废气经收集后,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氮氧化物等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表*二级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执行),通过*根**米高排气筒(**#~**#)排放。整车试验中心产生的蒸发实验废气经收集后,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表*二级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执行),通过*根**米高排气筒(**#、**#)排放;加注废气经收集后,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表*二级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执行),通过**米高排气筒(**#)排放。供油站卸油、储油和加油时排放的油气,应采用以密闭收集为基础的油气回收方法进行控制。做好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项目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等周界外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的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中的表A.*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碰撞中心应急蓄水池废水、观察间消防废水在被鉴别为不属于危险废物前,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动力总成试验中心托盘清洗废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等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相应标准要求。*.妥善处理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贮存场所应符合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