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殿前三路、殿前四路改造提升工程(施工)答疑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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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前三路、殿前四路改造提升工程(施工)答疑二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件编号
E**********************H**投标资格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投标有效期
**天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在线递交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开标时间
****-**-** **:**:**开标地点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方式
在线开标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答疑澄清时间是否延期
否延期后开标时间
****-**-**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p{margin-top:*pt;margin-bottom:*pt;}p.X*{text-align:justify;}span.X*{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pt;}p.X*{text-indent:**.*pt;}p.X*{text-indent:**.**pt;}span.X*{font-family:'宋体';font-size:**.*pt;}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工程名称殿前三路、殿前四路改造提升工程(施工)招标阶段施工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一、本工程招标文件修改如下:删除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其他-**.补充条款***.******.***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已将主要材料及设备列出,其中部分推荐了三种品牌,投标人应据此计算相关费用;发包人有权在今后的施工过程中,对品牌进行调整,承包人不得拒绝。凡承包人投标时已承诺或选择的品牌无充分理由、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变更。若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将本工程的重要材料、设备、设施进行政府采购时,发包人应提前**日历日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不得拒绝。”二、招标文件原内容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内容为准。(以下无正文)招标人:厦门市湖里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年*月**日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年*月**日递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