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林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关于拆除淘汰落后产能砖瓦轮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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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关于拆除淘汰落后产能砖瓦轮窑的公告根据吉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整改意见和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整改要求,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国家发改委令****年第**号)、《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号)、《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生态环境部****年第**号令)等政策及法律法规和《白山市江源区砖瓦轮窑拆除工作暨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方案》(http://***.******.***.cn)要求,经江源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已关停的*户企业(详见附件)所属砖瓦轮窑予以限期淘汰拆除。
现对社会进行公告,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举报电话:****-*******
附件:白山市江源区烧结砖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
****年*月**日责任编辑:政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