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2024年5月17日作出的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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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作出的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决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对*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人:黄欢路电话:****-*******传真:****-*******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春华路二段**号市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序号项目名称审批文号审批时间*泸州瓦窑坝 *** 千伏输变电工程泸市环建函〔****〕**号****年*月**日*泸州瓦窑坝 ***kV 变电站 ***kV配套工程泸市环建函〔****〕**号****年*月**日泸州市生态环境************泸州瓦窑坝***千伏变电站***千伏配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泸州市生态环境************泸州瓦窑坝***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