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丰台鹤山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提质改造项目炉渣回收处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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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提质改造项目炉渣回收处理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开始时间:****年*月**日 公示结束时间:****年*月**日**时**分**秒 鹤山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提质改造项目炉渣回收处理项目(招标项目编号:BRR**-GXS-ZB-***-***)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审情况 ***鹤山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提质改造项目炉渣回收处理项目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质量 服务期 * ****** **元/吨 (人民币)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扬****** **元/吨 (人民币)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元/吨 (人民币)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李云峰 / * 扬****** 杨丽华 / * ****** 赵广林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扬******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电话:***********)。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三、其他公示内容 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期限:服务期暂定*年。合同首期签*年,首期到期前**天,招标人对中标人履约表现进行评审,评审合格后,可选择与中标人续签*年,每年依次进行续签直至*年合同期结束。如年度评审不合格,中标人需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再进行续签,如整改后还是不合格,招标人可终止合作,另行确定其他炉渣处理单位。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公用能源科技(鹤山)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用能源科技(鹤山)有限公司 地址:鹤山市鹤城镇马山鸡仔地村的北面马山填埋场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号总部基地**区**号楼 联系人:陆世栋、谭霞 电话:***********、***********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