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公告(公示日期: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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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公告(公示日期:**月**日)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年产****吨环保型除油剂项目宁波市象山县城东工业园区东浦路与知新路交叉口******本项目拟投资***万在******现有厂区内新增生产线、新增设备,建设年产年产****吨环保型除油剂。无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大气环境投料粉尘经收集进入布袋除尘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排放。*)地表水环境纯水制备尾水与经预处理的在建项目废水混合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声环境合理布置车间;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加强管理;隔声降噪等措施。*)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纯水制备废过滤材料、集成灰及废布袋等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库,定期委托合法合规单位处置。废化学包装物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委托具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行政审批科联系电话:****-********通讯地址: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象山港路***号)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