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2024年5月2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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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备注*连城县威尼特新能源汽车陶瓷元器件生产项目龙岩市连城县工业园区锂电池产业园*号厂房第一、第二层福建************项目位于龙岩市连城县工业园区锂电池产业园*号厂房第一、第二层,建设性质为新建。拟租赁已建厂房建设*条新能源汽车陶瓷元器件生产线,购置球磨机、喷雾造粒机、成形机、数控车床、烧结炉等加工设备,年生产***.*吨新能源汽车陶瓷元器件,其中新能源高压直流继电器陶瓷罩**吨、熔断器陶瓷管**吨、耐磨密封精密陶瓷***吨、传感器陶瓷元器件**.*吨、半导体陶瓷元器件*.*吨。(一)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配套建设相应的废水收集及处理设施;纯水制备浓水可作为磨削加工、振抛、品红染液配制和超声波清洗用水使用;生产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采用混凝沉淀+过滤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连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应严格控制全厂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球磨工序在密闭设备中进行;压制成形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配套的电动集尘箱收集处理。喷雾造粒废气经设备自带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烧结、丝网印刷及烘干、金属化烧结产生的有机废气一起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地面清扫收集和布袋收集粉尘、边角料、磨削加工和振抛废水沉淀渣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水处理站污泥、不合格品、焊渣、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溶剂包装桶、废乙醇擦拭渣及废棉团、废丝印网、废液压油、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置;含油废抹布及手套与生活垃圾一起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五)总量控制。根据报告表核算,项目实施后新增COD排放量*.***t/a、NH*-N排放量*.****t/a、非甲烷总烃排放量*.**t/a。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一、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营运中心L幢供销大厦**楼 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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