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睢宁县人民医院医保智能审核和结算清单质控系统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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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SNJC-C****-****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睢宁县人民医院医保智能审核和结算清单质控系统首次公告日期:****-**-**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一)原招标文件修改的内容:*、原招标文件“第八章 附件*.《二、项目需求》”中“(九)采购需求中必须满足的要求”中的“商务要求”中“*.*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后*个月内,软件系统到货、安装完成(可不包含采购人硬件环境准备、第三方系统接口对接、政策文件未下发等造成的工期延迟)。如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于投标商的原因不能完成安装和调试,投标商应承担由此给用户造成的损失。”修改为“*.*实施周期:合同签订后双方确认进场日起,**个日历日内实施完成。软件系统到货、安装完成(可不包含采购人硬件环境准备、第三方系统接口对接、政策文件未下发等造成的工期延迟)。如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于投标商的原因不能完成安装和调试,投标商应承担由此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原招标文件“第八章 附件*.《二、项目需求》”中“(九)采购需求中必须满足的要求”中的“商务要求”中“*.*自合同签订后,*个月内完成系统的初试,平稳运行正常*个月后,组织项目终验。”删除*、原招标文件“第八章 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行业种类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修改为“说明:*.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行业种类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更正日期:****-**-**三、其他补充事宜无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采购包*单位名称:睢宁县人民医院单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联系人:樊志峰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单位名称: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位地址:睢宁县永安路**号联系人:赵威联系电话:*********.项目联系方式采购包*单位名称:睢宁县人民医院单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联系人:樊志峰联系电话:***********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