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行政处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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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徐**环罚决字〔****〕**号违法行为类型及主要违法事实**** 年 * 月 ** 日,我局执法人员到该单位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将西侧养殖一厂氧化塘内的沉淀污泥通过泥浆泵输送至沟上村五道渠外围田地沟渠内存放,沟渠宽约 ** 厘米,高约 ** 厘米,长约 *** 米,沟渠为泥土地,未进行硬化,也未进行防渗漏处理,田地水泥道路上有沟渠内翻出的沉淀污泥在晾晒。违反畜禽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处罚类别罚款处罚依据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不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向环境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可以处*万元以下的罚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作出限期治理决定后,应当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农牧等有关部门对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进行核查,并向社会公布核查结果。”的规定行政相对人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NUBBF*T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法定代表人姓名赵华君罚款金额(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内容*、责令该单位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万元整)。处罚决定日期****年*月**日处罚机关徐州市生态环境局附件下载: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