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淮南市城市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二期)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中标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淮南市城市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二期)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淮南市城市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二期)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标段名称:淮南市城市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二期) 二、标段编号:****GCHNG****-* 三、项目编号:****GCHNG****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开标时间:****年**月**日 六、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七、中标候选人排序: (一)第一中标候选人:淮******。 (*)地址: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泉山街道泉山路 *** 号淮化宾馆。 (*)投标报价(或监理费率):*********.**元,得分:**.** 分。 (*)工期(或供货安装期限或设计周期):**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或总监)姓名和证书编号: 周曼(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 :皖****************)。 (*)企业业绩:(*)毛集实验区城市污水管网工程(合同价:*********.**元,****年*月**日);(*)淮南市学院路雨洪分流及配套设施提升工程 EPC 总承包项目(合同价:******** 元,****年**月**日)。 (*)项目经理业绩(或总监业绩):/。 (*)获奖项:/。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二)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海棠路 *** 号。 (*)投标报价(或监理费率)*********.**元,得分:**.** 分。 (*)工期(或供货安装期限或设计周期):**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或总监)姓名和证书编号:赵正中(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 :皖 ****************)。 (*)企业业绩:(*)合肥运河新城佛岭寨路、云峰泉路、飞龙岗路(原黄龙岗路)道路工程(合同价:*********.**元,****年**月**日);(*)文忠路(郎溪路-少荃街)和大众路(裕溪路-肥东界)及裕溪路市政地下过街通道工程-* 标段(合同价:******.**** 万元,****年**月**日)。 (*)项目经理业绩(或总监业绩):/。 (*)获奖项:/。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三)第三中标候选人:海南******。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A全球贸易之窗第**层****号房。 (*)投标报价(或监理费率):*********.**元,得分:**.** 分。 (*)工期(或供货安装期限或设计周期):**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或总监)姓名和证书编号:汪永明(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 :琼****************) 。 (*)企业业绩:(*)兰州新区 *#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合同价:****.**万元,****年**月**日);(*)兰州新区 *#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合同价:****.** 万元,****年**月**日)。 (*)项目经理业绩(或总监业绩):/。 (*)获奖项:/。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八、项目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以上两家投标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页***.******.***第(*)条:中标人按业主指令有序开工,如调整工作内容中标人予以响应,不得提出任何索赔要求”及**页*.*第(*)条相关要求,单位技术标初审不通过。 九、招标人: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招标人地址:淮南市山南新区和风街**号政务中心A座*楼。 十一、招标人联系人:马建军;联系方式:***********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安****** 十三、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淮南市山南新区和风街**号政务中心A座*楼淮南建发集团****室十四、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责任人:王长波、胡景;联系方式****-*******、*********** 十五、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实现投标人在线提出异议(质疑)和处理的功能。投标人(供应商)有异议(质疑)的可选择通过平台在线依法提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线依法作出答复。 异 议(质疑)联系人:马建军、王长波、胡景 异 议(质疑)联系电话:***********、****-*******、*********** 十六、对异议(质疑)不满意的投标人(供应商)可在线依法向监管部门提交投诉,监管部门可在线依法受理投诉并作出投诉处理决定。 十七、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按《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质疑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