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夹江县开展2024年度水运企业安全员、有船镇(街道)管船员暨船员集中安全和法制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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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全县有船镇(街道)分管领导、管船员、水运企业安全员、持证船员**余人集中开展安全和法制培训。
培训会上,传达了近期安全生产有关文件精神,学习了近年新颁布的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及制度,重点对《四川省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管理规定》进行了学习。会议组织观看了自用船舶、货运船舶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深度剖析了水上交通事故案例。培训会要求,一是要严格落实汛期水上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和现场监管职责,重点落实防跑船“八条”措施,做到乡镇自用船汛期“小船上岸,大船停好”。二是要继续加大“三无”船舶的认定、清理和拆解工作力度,汛期期间对未及时上岸拆解的“三无”船舶要落实看船护船人员,坚决杜绝“三无”船舶跑船。三是乡镇自用船舶责任主体(即乡镇自用船舶所有人)要按要求签订自用船禁渔承诺书,加强对操作人员水上交通安全宣传培训,坚决做到不超载、不载客、不冒雾、不冒险航行,严格执行“救生衣行动”,加强污染防治,保障乡镇自用船舶安全有序航行。四是水运企业要在汛期加强对货运船舶适航性、技术性能、安全设施和操作人员适任资格等的自查排查,确保汛期水运安全;同时加强船员教育,做好船舶值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航行、停泊、作业安全工作;做到开航前自查、记录,确保船舶技术状况处于适航状态。
通过此次培训,各参培学员提高了水上安全意识,进一步掌握了船舶管理、运输等水上安全技能,下一步,县交通运输局将联合各镇(街道)持续加大水上运输行业监管,确保安全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