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平乐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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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 *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一、地块的基本情况:宗地编号: ************GB*****宗地总面积: *.******公顷宗地坐落: 平乐镇东泉街**号年限: **年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名称:成交价: *.**万元受让单位: 赵汝平,蒋美娟备注:二、公示期:****年**月**日 至 ****年**月**日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八、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平乐县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平乐县正北街***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贝艳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glplghg@***.com??????????????????????????????????????????????????平乐县自然资源局分享到:[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