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LGT2023-55号地块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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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GT****-**号地块拍卖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信息来源:河北原文链接地址临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临国土资告字[****]**号 经临漳县人民政府批准,临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拍卖出让*(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宗地编号位 置土 地 面 积(㎡)土地用途开发程度主要规划指标要求出让 年限(年)起拍价(万元)增价 幅度(万元)竞买保 证金 (万元)容积率建筑 密度(%)绿地率(%)竖向界限上限(m)下限(m)高差(m)LGT****-**临漳县城漳河大街与朱雀大道交叉口东北角*****.*住宅用地净地条件出让*.*≤R≤*.*≤**≥****-****************** 二、满足拍卖出让文件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书面申请,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 ****年*月**日到临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索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年*月**至 ****年*月**日到临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 ****年*月**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年*月**日上午**时在临漳县行政审批局三楼第一开标室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人需全面阅读有关本次拍卖出让文件,如有疑问可向我局咨询。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本次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地块开发程度为:净地条件出让。(三)地块配建保障性住房:该地块为住宅用地,保障性住房配建按照住建部门意见执行。其他各项建设要求参照LGT****-**号规划条件进行建设。(四)在建设防空地下室应符合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号《河北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要求:其他未尽事宜按照《邯郸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设篇)》和《河北省临漳县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等有关规定执行。(五)出让金缴纳;地块成交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买保证金转为地块出让定金,**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合同后*个月内交清全部成交价款。(六)本次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必须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日内交付出让土地,双方签订《交地确认书》,签订《交地确认书》视为该幅出让土地已经交付,竞得人不得另行主张其他形式的交接;竞得人不按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视为竞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七)本次拍卖设有底价,在拍卖前由县政府设定。(八)本次拍卖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除应交纳成交价款外,还须另行支付应向政府部门交纳的相关税、费及拍卖佣金。(九)竞得人须按照供后监管要求,自觉、按时提供、报送相关文件、材料、票据、照片等,并积极主动配合、接受供后监管监督检查。(十)本次拍卖出让不再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可自行踏勘。(十一)本次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按原途经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十二)其他出让要求和条件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文件。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联系地址:临漳县建安路西段北侧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临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临漳支行账号:********************临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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