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天长市2024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农作物重点病虫害防控资金-唑醚·咪鲜胺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公告公示信息 天长市****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农作物重点病虫害防控资金-唑醚·咪鲜胺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tc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天长市****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农作物重点病虫害防控资金-唑醚·咪鲜胺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在第三章评标办法,四、比较与评价中增加*.*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的扣除后参与评审;其评审价=投标报价***%; (*)联合体投标的,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以上的,价格给予联合体*%的扣除后参与评审;其评审价=投标报价***%;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其评审价按(*)款执行; (*)对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产品的给予**%的扣除后参与评审;其评审价=投标报价***%。(*)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的,给予大中型企业的投标报价按照*%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评审价=投标报价***%。中小型企业的划型标准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号文件,若上述企业中标,中标价(合同价)以其有效投标报价为准;上述企业由评标委员会依据供应商相关承诺、声明及提供的材料认定;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长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 地址:天长市新河北路**号 联系方式:王鹤如、****-*******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天长市炳辉中路天弘御景公寓楼*楼西侧 联系方式:干京徽、***********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鹤如、干京徽 电话:****-*******、***********办理流程公开提交申请提交人:天长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办理状态:业务提交提交时间:****/**/** **:**:**提交用时:*天*小时**分*秒服务系统办理状态:通过办理时间:****/**/** **:**:**办理用时:*天*小时*分**秒累计提交时间:*天*小时**分*秒累计办理时间:*天*小时*分**秒附件:变更公告.pdf 视频: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