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拉萨拉萨南北山2024年度曲水县营造林先造后补工程(二期)建设项目(色麦村)项目(1标段(包))补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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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南北山****年度曲水县营造林先造后补工程(二期)建设项目(色麦村)项目(*标段(包))补充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拉萨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件编号投标资格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有效期
**天投标文件递交方法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开标方式资格审查方式答疑澄清时间是否延期延期后开标时间延期后开标地点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致各潜在投标人:由我公司招标代理的“拉萨南北山****年度曲水县营造林先造后补工程(二期)建设项目(色麦村)”,现对该项目招标作以下澄清:*、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中,“企业近年的类似业绩的年份要求:*年指 ****年**月**日 起 至 ****年**月**日止”。现更正为:“企业近年的类似业绩的年份要求:*年指 ****年**月**日 起 至 ****年**月**日止。(时间以施工合同为准)。”*、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中的“类似项目业绩(*分):提供企业近三年(****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已完工类似项目业绩。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每提供一个得*分,最高*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每提供*个得*分,最高得*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 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不全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总分*分”。现更正为:“项目业绩(*分):提供企业近三年(****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已完工项目业绩。(时间以施工合同为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每提供一个得*分,最高*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每提供*个得*分,最高得*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 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不全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总分*分”。请各潜在投标人以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并按调整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工作。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特此澄清!招标人:拉萨市曲水县自然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西藏**********年*月**日递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