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诸暨市名轩缝制设备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套绣花机配件生产线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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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文件链接*诸******年产***万套绣花机配件生产线项目诸暨市浣东街道盛兆坞一村诸******项目总投资****万元,形成年产***万套绣花机配件的生产能力。/建设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绍兴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建设单位将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废气:喷塑粉尘经设备密闭收集后,通过一套滤筒过滤+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不低于**m高排气筒(DA***)排放;固化废气经设备密闭收集后,通过一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采用碘值不低于***mg/g的颗粒活性炭),经不低于**m高排气筒(DA***)排放;熔化烟尘经半密闭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不低于**m高排气筒(DA***)排放;压铸脱模废气经半密闭集气罩收集,通过一套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采用碘值不低于***mg/g的颗粒活性炭),通过不低于**m高排气筒(DA***)排放;抛光粉尘经下吸风装置收集后,通过设备自带的一套湿式除尘设备装置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注塑废气经半密闭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采用碘值不低于***mg/g的颗粒活性炭),通过不低于**m高排气筒(DA***)排放;破碎粉尘在车间自然沉降。 废水:研磨废水、研磨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工艺:隔油+酸碱中和+混凝沉淀)处理后,上层含油废液和下层经压滤后的污泥委托资质单位处置,中层清水流入清水槽回用,回用率约**%,上层含油废液(约占废水总量的**%)则作为危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压铸脱模喷淋废水经自带油水分离器(工艺:隔油+絮凝沉淀)处理循环使用,每两个月更换一次,更换下来的废水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湿法除尘废水经沉淀捞渣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噪声: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高噪声现象;安装减振、隔振设施,做减震基础。 固废:废包装材料S*、钢材边角料S*、废磨料S*、除尘渣及沉降粉尘S*、废砂轮S*、废布袋S*、废滤筒S*******;铝材边角料、喷塑粉尘收尘、塑料边角料、塑料次品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企业设置危废暂存间,铝渣S**利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作为金属铝回收;含油废液S*、污泥S*、熔化烟尘收尘S**、废切削液(含金属屑)S**、废包装桶S**、废油桶S**、废活性炭S**、废过滤棉S**、喷淋废水浓水S**、废油S**经收集及临时存放,然后集中由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详见环评附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联系人: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传真:********通讯地址:诸暨市暨阳街道暨东路**号诸暨市公共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附:环评报告删密版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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