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安检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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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号**.**(均分制)*******元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安检服务采购项目服务范围: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本部(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号)及孟河法庭(孟河镇小河路*号)服务要求:配合法警对进入审判场所外来人员进行安检;执行《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合做好处置救援工作;执行因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产生的临时现场任务;完成法院安排的其他临时任务。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合同方为有效,考核办法由法院制定。在合同履行中,对法院提出的整改意见,三次未在期限内整改的,合同解除。服务标准:供应商须保证完成采购人提出的安检服务及其他工作安排;保证提供足够、合格的安检人员。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陈凯、欧汉生、周雨亭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以项目中标金额为基数,收费比例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万元以下部分*.*%,***万元(含)—***万元部分*.*%,***万以上部分*.**%;若计算标准低于 **** 元的,则按 **** 元收取。若采购项目为多个年度的,按多个年度成交总金额计算。本次代理服务费按照*****元收取。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无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采购包*单位名称: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人民法院(机关)单位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号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常州市飞龙东路***号-***室(翠园世家商业街三楼)联系人:邓家圆联系电话:****-*********.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邓家圆电话:****-********十、附件*.采购文件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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