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龙泉市乡村振兴共富路(义龙庆高速公路先导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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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乡村振兴共富路(义龙庆高速公路先导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原文链接地址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序号:龙建招****-**B*
工程名称:龙泉市乡村振兴共富路(义龙庆高速公路先导工程)
开标时间:****年 *月**日
招标人:龙泉市交通运输发展中心
联系人(异议):裘阳联系电话:***********
中介代理机构:杭州******
联系人:叶昌森联系电话:***********
中标候选人:浙江省衢******
资质等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拟派项目经理:祝世清证书编号:浙****************
预中标价:肆仟伍佰贰拾贰万柒仟捌佰贰拾捌元整(¥:********.**元)
质量目标: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分及以上
工期:***日历天
评标情况: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推荐综合得分第一名的该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行业行政监督部门:龙泉市交通运输局
投诉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年 *月**日至****年*月**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号)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通知(丽政办发[****]*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公示单位(盖章):龙泉市交通运输发展中心                        备案部门(盖章):龙泉市交通运输局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