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应天门南北广场商业街区给排水设施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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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洛直企采磋商(****)****号
*、采购项目名称:应天门南北广场商业街区给排水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址中标金额单位洛直企采磋商(****)****号本项目施工图纸、图纸答疑(如有)、工程量清单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关林路***号***-***室******.**元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应天门南北广场商业街区给排水设施建设项目本项目施工图纸、图纸答疑(如有)、工程量清单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日历天马尧尧豫************三、评审专家名单
刘晋武(磋商小组组长),潘国兰,万海晨(业主评委)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费率)和发改价格【****】***号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招标收费标准×**%计取,低于****元的按****元收取。
收费金额:****.**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合同的签订。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监管部门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企事业单位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西关街道定鼎南路**号
联系人:万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诚******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号B-*幢*-***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方式:****-************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