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2023年柳泉镇河东村道路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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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柳泉镇河东村道路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文链接地址公告内容文档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宜阳竞磋-****-**、采购项目名称:****年柳泉镇河东村道路建设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评审日期:****年**月**日二、成交情况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宜阳政采磋商(****)****号 ****年柳泉镇河东村道路建设项目 ****** 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南三路**号*楼 ***,***.** 元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年柳泉镇河东村道路建设项目 磋商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日历天 幸大茗 川****************三、评审专家名单李俊红、尉玲玲、李志斌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按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向代理机构支付收费金额:*,***.**元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次招标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gov.cn),向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该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加盖有电子签章,并附二维码标识。可通过扫描二维码以及通过我中心网站发布的中标公告,验证相关信息。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可在线签订);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名称:宜阳县柳泉镇人民政府地址:宜阳县柳泉镇联系人:罗先生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河南******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号怡和嘉园*号楼*单元****室联系人:刘先生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先生联系方式:***********相关附件招标正文.pdf评标报告.pdf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供应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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