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东风堰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保护条例》起草工作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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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县《东风堰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协助领导小组在县人大常委会二楼会议室先后组织召开了两次《条例(草案)》讨论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伍仕军、副主任董明龙、副县长杨滔,县水务局、县人大法工委、东风堰保护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参加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明龙主持。
会上,董明龙对《条例》起草前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第三方中介机构对《条例(草案)》起草情况进行说明,并对《条例》逐条进行解读,参会人员对《条例》逐条进行讨论修改,对未包含的内容进行新增,对不适宜的内容进行删减。在两次会议召开之间,将(草案)征求了国内及当地部分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并根据每条意见建议逐一进行讨论修改。
《条例》共五章二十四条,分为总则、保护与管理、建设与利用、法律责任、附则,重点规定了保护对象与范围,明确了立法的基本原则,明确了东风堰遗产保护的综合协调机制和各部门职责以及资金保障,明确了禁止性行为和违反禁止性行为的处罚规定以及行政监管部门的法律责任,并对宣传和交流合作、公众监督进行了立法制度设计等。
目前,已完成《东风堰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定稿工作,即将广泛征求各部门、镇(街
道)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条例》起草工作正有序推进,力争在今年**月顺利通过市人大一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