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宿州学院嵌入式实践教学楼组群二号楼项目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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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学院嵌入式实践教学楼组群二号楼项目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宿州学院嵌入式实践教学楼组群二号楼项目施工(项目编号:EP-SZGC*******)澄清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企业荣誉得分(*分)”第*项内容澄清如下:
*、投标企业承担过建筑面积≥*****平米的建筑工程业绩(含有装配式建筑),每提供一个得*分,本项满分*分。
注:(*)企业业绩须是投标单位独立承担或牵头负责的业绩,否则不予加分;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加盖公章;②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③下述三项材料提供其中一项即可:a、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合同备案证明材料加盖公章;b、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合同公示截图加盖公章(提供查询网址)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合同查询截图加盖公章(提供查询网址);c、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材料。上述①、②、③材料须全部提供,否则不予加分;
(*)投标企业需提供证明材料(合同或行政主管部门证明)证明业绩中含有装配式建筑,否则不予加分;
(*)投标企业的工程项目自****年*月*日起,符合以上条件,给予计分;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二、澄清说明
答疑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澄清未列出的事项均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给潜在投标人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招标人:宿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盖章)
****年**月**日办理流程公开累计提交时间:*天*小时*分累计办理时间:*天*小时*分提交备案提交人:安徽******办理意见:确认提交时间:****-**-** **:**:**提交用时:*天*小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