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安徽巢湖经开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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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巢湖经开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AHHSZB***
二、项目名称:安徽巢湖经开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合肥市蜀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光路自主创新产业基地三期(南区)B座***-**
中标(成交)金额:贰拾贰万元整(小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项目名称:安徽巢湖经开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附件: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时间:详见附件: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巢湖市健康东路城管大厦三楼,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合肥市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合肥市巢湖市华阳路与半汤路交叉路口往东南约**米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地 址:巢湖市健康东路城管大厦三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
八、附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磋商业绩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