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安徽医科大学附属阜阳医院租车、包车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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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医科大学附属阜阳医院租车、包车服务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Y-C******
二、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附属阜阳医院租车、包车服务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阜******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颍河西路***号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安徽医科大学附属阜阳医院租车、包车服务项目(二次)服务范围:满足甲方体检接送、支部活动、大型扶贫义诊、大型会议、紧急情况下专家接送等活动,各类活动地点主要在阜阳市域内(颍州区、颍泉区、颍东区)和阜阳市所辖各县市域内(太和县、临泉县、阜南县、颍上县、界首市),阜阳市域外活动地点主要位于合肥市域内。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租车、包车服务。服务时间:*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满后,如中标人履约良好,在甲方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组织年度考核,考核合格续签一年;考核不合格则不予续签,续签不超过*年。服务标准:满足采购需求。五、评审专家名单:陈庆伟、代刘静、张敏侠、郑国锋、王志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采购文件约定,在领取中************。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医科大学附属阜阳医院
地 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黄山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湖光路与雪霁路交口蜀山跨境电商大厦B座**F
联系方式:****-********或********或********转分机号****
电子邮箱:******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工
电 话:****-********或********或********转分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