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关于对乐山市沐川县王家祠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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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乐山市沐川县王家祠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关于对乐山市沐川县王家祠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乐山市沐川县王家祠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共*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传   真:****-*******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号****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乐山市沐川县王家祠水库工程 (二)建设地点:沐川县大楠镇白云村 (三)建设单位:沐川县水利技术服务中心 (四)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四川****** (五)项目概况:王家祠水库位于大楠河左岸一级支流敖家沟上,水库坝址位于沐川县大楠镇白云村。工程开发任务为农业灌溉、乡村生活供水等综合利用。水库正常蓄水位为***米,死水位为***米,总库容***万立方米,兴利库容**万立方米,属小(*)型水利工程。 工程总工期**个月,总投资为*****.**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约占总投资的*.**%。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保护措施 *.大气污染治理措施: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要求和《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乐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六个百分百”的施工要求,落实“打围施工”和“湿法作业”,采取优化爆破工艺、封闭运输、洒水降尘、混凝土拌和系统采用封闭结构并配备除尘设备,强化堆场覆盖,临时露天堆存的表土、建渣等采取防尘网遮盖等措施,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水污染治理措施:项目混凝土拌合系统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混凝土拌合站或施工场地洒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排水沟收集后进入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用作车辆冲洗或洒水降尘。枢纽工程生活污水经一体化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或绿化灌溉用水;渠道工程生活污水经移动环保厕所收集后送至大楠镇污水处理厂。基坑废水经集水坑收集后用作混凝土养护。隧洞排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降尘、水保植物措施用水、浇灌附近林地或耕地用水。倒虹管基坑开挖渗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作洒水降尘。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布置及施工方式,强化施工作业区围挡隔声,加强环境管理等措施,控制和减小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避免噪声扰民。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混凝土拌合系统等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以及弃渣场、暂存场等雨水沉淀池泥沙等,定期挖出干化后送弃渣场处置;工程弃渣及时清运至弃渣场堆存,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并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 *.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坚持“生态优先”,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尽量减少施工占地面积和扰动面积,严格落实批复的施工期水土保持措施。严格落实陆生动植物保护措施,强化施工人员宣传和管理,禁止越界施工,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应及时向林业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就地或异地保护措施,施工迹地恢复应采用当地树种、草种,避免外来物种入侵。禁止捕杀鸟类、蛇类、两栖类、鱼类、爬行类等野生动物。 (二)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落实蓄水前清库工作,王家祠水库建成后,及时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库管理站生活垃圾和库区打捞的漂浮物,依托当地生活垃圾清运体系统一清运处置。生态流量泄放设施按要求安装流量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定期开展增殖放流工作。严格按要求开展水生生物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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