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长江安庆河段治理工程Ⅴ标段招标文件异议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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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安庆河段治理工程Ⅴ标段招标文件异议的回复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编号:***
各投标人:
“长江安庆河段治理工程(项目编号:H*GC**A**G*** FS**************号)”招标文件异议的回复如下:
一、异议的回复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号)规定,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作为无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属于主体单位,其缴纳的社保在本项目中是否可以使用,请予以明确。
答:可以,人员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在满足招标文件的基础上,Ⅴ标段、Ⅵ标段的项目管理人员是否可以使用同一批人员。
答:可以。
*.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建筑工程)报价格式(P***)与Excel版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式存在细微不同,请统一下该表格的格式。
答:参考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格式。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部分关于工期填写位置分别有“工期日历天”、“日历天”,请问是否填写为“工期***日历天”、“***日历天”即可?
答:是。
*.招标公告中明确每个标段的计划工期均为***日历天,但通用合同条款***.******.***.*“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请问:在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时,工期开始的日期是否计入总工期***日历天之内?
答:按合同通用条款相关规定计算。
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江安庆河段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安庆市迎江区沿江东路**号
联 系 人 :苏银久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安庆市******
地址:安庆市大观区龙山路***号五楼交易一部
联系人:吴群
联系方式:****-*******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