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直管设施养护财务监理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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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管设施养护财务监理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上海政府采购网原文链接地址项目概况 直管设施养护财务监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直管设施养护财务监理服务项目 预算编号:****-W*********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元) 最高限价(元):包*-*******.**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直管设施养护财务监理服务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则描述:根据采购人要求,对直管设施养护****年发生的二类费用进行全过程的资金监控、财务管理、投资控制等工作。(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概况及服务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从服务合同签订后至****年所有养护二类项目审核完成为止。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未被“信用中国”(***.******.***.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配备从事工程概算、预(结)算、竣工财务决算审查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财务人员;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人员允许外聘或与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组成联合体;外聘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人员的,该人员不得再作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的项目组成员; (*)供应商已参与采购项目的设计、招标代理、代建、工程监理等工作,或供应商与承担上述工作的单位存在控股、隶属关系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应当回避,不得再承担该采购项目的财务监理工作;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联合体响应除外);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环湖西二路***号***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 ***.******.***.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响应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响应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供应商应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响应文件,并及时查看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响应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无法在磋商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响应文件视为响应未完成。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临港新片区城市建设交通运输事务中心(上海市临港新片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上海市临港新片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环湖北二路***号B*幢*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环湖西二路***号***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鲁影 电 话:*********** 潜在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