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民法典宣传月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与‘法’同行?‘典’亮生活”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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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是全国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为进一步提高群众运用民法典维护自身权益、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月**日上午,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在水韵城社区开展了“与‘法’同行?‘典’亮生活”普法宣传活动。活动中,市生态环境局三级调研员刘利文向居民宣传民法典,并结合实际案例着重解读了《民法典》中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条款。普法工作人员发放《民法典》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条款等普法资料***余份,耐心细致地解答群众提问**余次。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加深了社区居民对《民法典》的理解,增强了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感。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深化民法典有关内容的普及与学习,加大学法普法力度,不断拓展新思路,丰富宣传方式,深化宣传效果,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济宁贡献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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