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汉中勉县应急管理局关于注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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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号)、《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勉县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年工作方案的通知》(勉政办函〔****〕**号)、《勉县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划定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区域的通告》等法规、政策规定,现将不符合布点规划条件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予以注销,注销后不得再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附件:****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注销名单(***家)
 
勉县应急管理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