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克什克腾旗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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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根据《赤峰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赤财指农〔****〕***号)文件要求,按照旗农牧局《关于对****年自治区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的意见》(克农牧字〔****〕**号)、旗民委《关于****年第二批(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意见的报告》(克民委字〔****〕**号)、旗发改委《关于****年自治区易地搬迁后续帮扶资金分配意见的函》(克发改函字〔****〕**号)现下达各苏木乡镇****年自治区衔接资金共****万元,收入列****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相应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突出资金支持重点,强化重点政策和重点工作落实。请各地区认真对标对表中央一号文件要求,持续加强产业和就业帮扶,其中自治区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保持总体稳定,原则上不低于上年。要督促行业部门加强产业项目论证选择和组织实施,强化资金项目绩效管理,推动产业项目明显提质增效。二、加强项目实施管理。衔接资金不得用于负面清单事项,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机制的通知》(内财农函〔****〕***号)有关规定执行。坚决防止随意调整项目,对未及时开工、随意调整项目、用于负面清单事项的地区,上级在分配第二批衔接资金时会予以扣减相应额度,并通报旗县区党委、政府。加强项目实施跟踪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本部门分配使用的衔接资金支出情况定期调度通报,确保完成国家绩效考评规定的*月中旬、**月中旬和**月末三个时间节点的支出进度。三、落实直达资金管理要求。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赤峰市将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对衔接资金实行动态监控。各地要及时录入、分解预算指标,及时做好资金支出系统关联操作工作,客观准确反映资金支出进度。克什克腾旗**** 年自治区衔接资金分配表.xlsx克什克腾旗财政局****年*月**日!docty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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