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惠州市中医医院通勤摆渡车租赁服务项目(第三次)院内比选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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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中医医院就通勤摆渡车租赁服务项目(第三次)进行院内比选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响应。有关事项如下:一、基本信息采购人:惠州市中医医院项目名称:惠州市中医医院通勤摆渡车租赁服务(第三次)项目编号:HZSZYYYCF-******发布网站:惠州市中医医院官网比选公告(报名)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报名地点:惠州市惠城区东升一路惠州市中医医院重点项目办公室(采购管理部门***室)响应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比选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比选地点:惠州市惠城区东升一路惠州市中医医院门诊四楼评审室项目概况: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最高限价(元/天/辆)预算总金额(元)*惠州市中医医院通勤摆渡车租赁服务项**********元/两年二、报名及资格预审条件以上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应在比选公告有效期内工作日时间*:**-**:**,**:**-**:**到重点项目办公室(采购管理部门)报名并提交预审材料进行资格预审。预审材料及要求:*.报名表(加盖公章);*.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含法人、受委托人******的社保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以上材料按比选文件告知函中附件格式,全部需加盖公章,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为比选公告有效时间;报名预审不合格或者未进行报名及资格预审的,重点项目办公室(采购管理部门)不受理其响应;不同公司的股东中有共同股东组成的不得同时报名,近三年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得报名。三、评审(比选)文件获取潜在响应供应商可直接从本公告的附件中下载比选文件。如对文件有异议,应在本公告的有效时间内书面(法人签名、盖章)提出合理质疑。公告到期后未收到书面质疑,视为潜在响应供应商认同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重点项目办公室(采购管理部门)不再受理响应供应商对比选公告或比选文件的质疑。四、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东升一路惠州市中医医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文小姐 ****-*******附件:院内比选文件惠州市中医医院****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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