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20242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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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年*月**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佛冈县石角镇振兴中路***号 联系方式:****-*******序号权利人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坐落不动产单元号宗地面积(㎡)建筑面积(㎡)宗地/房屋用途备注*曾谷添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佛冈县石角镇小潭村王竹坑一村民小组**号***.******.***农村宅基地/住宅曾谷添权籍调查共*宗地,实测宗地面积***.**,批准宗地面积***,超出批准面积***.**;实测房屋建筑面积***.**,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超出核准登记房屋建筑面积*。超出批准的宗地面积及超出核准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不予登记。 公告单位:佛冈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