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关于设立第十二师机构编制举报电话的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为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畅通监督渠道,扩大信息来源,最大范围地接受全社会对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的监督,第十二师党委编办设立机构编制举报电话,按照《机构编制“*****”举报受理工作规定》受理各类违反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问题的举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举报电话 第十二师党委编办机构编制举报电话为“****—*******”。 二、受理范围 *.超编进人的; *.擅自设立机构或提高机构级别的; *.超领导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的; *.擅自变更机构职责、权限的; *.上级业务部门以发文件、开会议、批资金、上项目、搞评比等方式干预下级部门机构编制事项的; *.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权限或审核、审批程序的; *.违反“三定”规定和改革方案中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 *.伪造、篡改、虚报、瞒报机构编制统计资料的; *.挤占、挪用编制,及以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的; **.其他违反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 三、举报须知 *.举报需要提供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的具体线索,以便于受理; *.为使举报问题尽快得到处理,缩短受理工作周期,提高受理和办结效率,建议举报人拨打举报电话****-*******; *.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是下达到各单位的,而不是下达给具体人的,涉及具体人员去留和待遇问题的举报,不属于机构编制部门的受理范围; *.实名举报将有利于举报的受理和办理结果的反馈。 特此公告。 第十二师党委编办 ****年*月**日 责任编辑:郝道宽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