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全固态电解质项目标准厂房第1次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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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投标人: 全固态电解质项目标准厂房(招标编号:LYSG****-***-***),现对本项目招标公告、文件中内容进一步明确及澄清: *.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第二小节“*.*款
招标范围”修改为:“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审核预算价)********元,最高限价********元(含预留金**万元),甲供商品混凝土含税金额*******元(最高限价中包含甲供商品混凝土费用,数量与单价详见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承包人投标时,甲供材料单价应按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单价计入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中,签约后,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扣除甲供材料款,不予支付。” *.招标清单等在本次澄清文件附件中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正文已重新生成,具体内容以本次生成的为准,在本次澄清文件附件中下载,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更新。 本次补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招标文件内容与此内容有不一样的,以此内容为准。 招标人:浙江****** 招标代理:****** ****年*月**日[LY**************]全固态电解质项目标准厂房.QZCF 浙江******全固态电解质项目标准厂房工程[****-*-****:**].XML 招标澄清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