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拉萨2024年中央财政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项目(第十四-十六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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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年中央财政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项目(第十四-十六标段)的潜在投标人应登陆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 **月 ** 日 ** 时 **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年中央财政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项目(第十四-十六标段)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 **.**万元(其中第十四标段:**.**万元;第十五标段**.**万元;第十六标段:**.**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其中第十四标段:**.**万元;第十五标段**.**万元;第十六标段:**.**万元) 采购需求:****年中央财政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项目划分为*个标段。第十四标段:西藏自治区****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典型地质灾害点调查评价监理(昌都市) 第十五标段:西藏自治区****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典型地质灾害点调查评价监理(林芝市和山南市) 第十六标段:西藏自治区****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典型地质灾害点调查评价监理(日喀则市) 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年*月**日完成实施方案及审查,****年*月**日前完成野外工作,****年*月**日前完成成果验收。 合同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价格分调整。(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 * 月 ** 日**:**至 ****年 * 月 * 日**:**;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n/);获取方式:各潜在投标人在办理 CA 数字证书并完成注册后,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cn/)在法定时间内获取并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免费获取。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年 *月 ** 日 ** 时 ** 分;地点:开标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室(江冲路纳如路交叉路口);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n/)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不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若因上传错误在评标时候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被“信用中国”网站(***.******.***.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同一标段的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正式启用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系统的通知》本项目采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系统进行交易,各潜在投标人需办理 CA 证书,办理的途径为: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的服务中心-下载中心-CA 证书线下办理资料,各潜在投标人按照要求准备好办理资料后自行前往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办理 CA 证书,CA 证书办理完成后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完成注册及完善相关信息等。各潜在投标人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交易网站、交易平台、采购系统、CA证书等相关类似问题请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cn/fwzxlx/*****.jhtml)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小微企业提供的服务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按照《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系统的使用详见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服务中心--《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视频》。*.西藏自治区****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调查评价体系建设项目共包含**个标段(划分情况详见公告附件)。各投标单位可以就西藏自治区****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调查评价体系建设项目的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其中第*标段至第**标段仅能获取其中一个标段的中标权(即仅能成为其中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人)。第*标段至第**标段依据标段顺序进行开评标,本次采购活动中已获得前序标段中标权的供应商,则其后序标段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前序标段未开标或废标,按标段依次依法进行开评标工作。投报作业标段的投标人不得再投报监理标段,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有交叉投标的情况,作业标段和监理投标文件按照无效文件处理。本项目各标段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并实质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即使未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其投标依然有效(即其投标不被视为无效投标)。 *.本招标公告在《西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相关媒体、平台发布的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公告,如因未及时关注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信息 名 称: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地 址:拉萨市江苏大道**号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地 址:拉萨市城关区八一北路西苑D座*层 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先生(招标人) 罗玲西(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