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邮区中心院区巡逻车租赁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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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阳邮区中心院区巡逻车租赁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以下简称“招标代理”)******辽宁省沈阳邮区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辽宁省沈阳邮区中心院区巡逻车租赁项目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优选取具有资格的供应商,现欢迎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辽宁省沈阳邮区中心院区巡逻车租赁项目*.招标编号:XLD-ZC****-*****.采购内容:我中心安保巡视人员租赁巡逻车一台,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注:(*)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本项目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文件),供应商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项目总预算:*.*万元。*.服务期限:*年二、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二)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三)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四)近三年以来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五)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六)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七)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办公地点。(八)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九)******************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审核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将以下报名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营业执照副本;(*)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证明材料或已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提供不存在资格条件(五)、(六)(八)(九)项承诺书;(*)提供固定的经营场所、办公地点照片及经营场所房产证或租赁协议。采购文件:***元/本,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北京时间)*.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年*月**日**:**时(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五、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东北新闻网(http://***.******.***.cn/)、中国邮政官方网站(***.******.***.cn)上同时发布。六、.联系方式采购人:******辽宁省沈阳邮区中心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机场路****号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采购代理机构:信******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中路*号万众商务大厦***室联系方式:谢胜男***********、***-********邮箱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