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关于向中开新松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送达《关于南山区人才安居住房补租相关工作的整改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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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F*KPE*A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地: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大冲社区深南大道****号大冲商务中心(二期)*栋*号楼**D*******未配合补租资金核查工作,因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送达整改通知,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关于南山区人才安居住房补租相关工作的整改通知》,详见附件。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日即视为送达。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