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川渝高竹新区循环经济综合利用处置项目—木院子弃土场答疑补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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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渝高竹新区循环经济综合利用处置项目—木院子弃土场补遗(二)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澄清或修改:
*、重新发布本项目最高限价,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 *******.**元,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 *****.** 元。
*、重新发布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以本次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年*月*日**:**,开标时间和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做相应顺延。
注:本补遗(二)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二)文件不一致的内容,以本补遗(二)为准。招标人:******
招标代理:******
****年*月**日[***********************].CQCF 工程量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