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北京教育融媒体中心采购直属单位业务发展-教育专题电视节目宣传制作费单一来源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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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采购人:北京教育融媒体中心项目名称:直属单位业务发展-教育专题电视节目宣传制作费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在北京广播电视台纪实科教频道开设家庭教育专题节目《同心家长会》以及教育政策解读与亮点特色展示专题节目《非常向上》,围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家校社协同育人”“教师队伍建设”“市属高校分类发展”等主题,做好家庭教育与政策宣传解读服务,通过电视专题节目的形式,通过融媒体宣传推广手段,搭建起家校社会协同育人的平台。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近年来,教育问题广受社会关注。一方面北京市持续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教育双减等新政策新举措陆续出台,教育专题电视节目有利于将政策举措及时准确传递给师生家长和社会公众。另一方面随着教育改革发展,家庭教育问题越来越成为社会性问题。通过教育专题电视节目为家、校、社搭建交流互动的平台,做好家庭教育宣传服务,对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尤为重要。本项目主要受众为北京地区师生家长,为延续性项目,相关专题节目有固定节目名及播出时段,已经拥有了一批固定观众,综合考虑传播效果、观众粘合度、收视习惯等方面,需继续在北京广播电视台播出。(*)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广播电视制播分离改革的通知》(新广电发【****】**号)明确要求,严禁电台电视台对具有较强政治性、政策性或可能对公共政策、社会舆论产生较大影响的节目栏目实施制播分离。教育专题电视节目将邀请市、区教委相关负责人、一线校长老师和教育专家担任嘉宾,解读教育政策、探讨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展示首都教育系统典型风采,容易对公共政策、社会舆论产生较大影响,属于通知中明确禁止制播分离的节目,因此只能由北京广播电视台制作。综上所述,本项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只能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北京广播电视台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北京广播电视台,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号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 ****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五、联系方式*.采购人联 系 人:薛老师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五路居**号南院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联 系 人:采购处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承安路*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附件:*、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pdf; ****年*月**日 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