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南黔南抽水蓄能电站视频安防项目澄清答疑2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各潜在投标人:本项目收到潜在投标人提出的质疑,现就质疑内容答复如下:质疑事项*: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针对采购工程量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其厂家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且厂家仅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此项规定的,同品牌的所有投标均无效,(评标委员会有权对代理商提供授权书的真实性进行核实,若核实为虚假授权书,其投标无效,同品牌的其他投标人可继续参与评审)质疑事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资格要求* 针对采购工程量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其厂家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且厂家仅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此项规定的,同品牌的所有投标均无效;(评标委员会有权对代理商提供授权书的真实性进行核实,若核实为虚假授权书,其投标无效,同品牌的其他投标人可继续参与评审):质疑事项*: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六)制造商授权与质保服务承诺我单位已知悉本项目资格要求中“厂家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且厂家仅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此项规定的,同品牌的所有投标均无效”的规定,事实依据:招标文件针对采购工程量清单中的关键设备,限定厂家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属于是以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供应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要求重新修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内具有倾向性及排他性的条款和评审因素,即允许厂家授权给多家代理商。答复: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针对采购工程量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其厂家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且厂家仅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要求未指定、倾向、排除产品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相关要求,该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重新修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内具有倾向性及排他性的条款和评审因素,即允许厂家授权给多家代理商。”的请求我司不予接受。招标人:贵州乌江能源******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鹏业****** ****年*月**日文件预览:黔南抽水蓄能电站视频安防项目(第*次).GZTYDY答疑文件.pdf澄清答疑.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