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林蛟河市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十六)整改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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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市整改办印发《关于做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市涉及第十六项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改任务 部分开发区违法采取地下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要求,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禁止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督察发现,部分开发区违法采取地下水问题突出,船营开发区**家入区企业,**家企业开采地下水且均未办理取水许可证。龙潭经济开发区晟源冶**********年以来无证开采地下水。磐石明城开发区连续**年无证开采地下水,****年开始供应销售地下水。舒兰经******、桦甸经济******、磐石经济开发区******无证取水。吉林市各级水利部门既未对违法采取地下水企业实施处罚,也未追缴水资源费,制度执行不严,监管不力,造成违法取水案件多发频发。 二、整改完成情况 (一)市水局组织天岗石材产业园区、蛟河经济开发区、住建局(自来水公司)对辖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个人)涉及用水行为进行全面排查登记,填写《涉水单位(个人)用水情况登记表》,并组织专人对排查结果进行复核,对问题线索及时梳理、核查。同时对排查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私采地下水等行为坚决予以打击。 (二)蛟河市经济开发区对**家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登记,其中:生产企业**家,停产企业**家,新建在建企业*家。生产企业**家中,审批取水企业*家,其余使用自来水;新建在建企业*家,已为其办理基建临时取水许可。协助*家企业解决用水量不足问题,协助蛟河市经济开发区实施地表水改造,现已完成设计,预计*月末投入使用。天岗石材产业园区对***家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登记,全部办理取水许可证。 针对此项问题整改,我市已完成整改工作,现将整改资料上报,并申请销号。联系人:刘一楠 工作单位:蛟河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蛟河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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