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松江松江区农业农村委执法大队开展2024年度兽用麻醉药品、兽用精神药品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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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兽用麻醉药品、兽用精神药品(以下简称“兽用麻精药品”)管理,督促经营企业落实好安全经营主体责任,根据《上海市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要求,*月**日至**日,松江区农业农村委执法大队对辖区内*家兽用麻精药品经营企业开展了专项检查。 期间,执法人员通过座谈交流、勘察仓库、查阅台账等方式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检查了企业兽用麻精药品的进货、销售和存放情况。检查发现,企业能够按照“专品专柜、专项记录、双人双锁”的要求做好兽用麻精药品的管理,及时将兽用麻精药品出入库信息上传至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对于部分企业存在的记录不及时、不规范的现象,执法人员已及时责令其限期改正。最后,执法人员对企业经营人员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告知,要求企业切实履行好安全经营主体责任,做到来源可溯、去向可追,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下一阶段,区农业农村委执法大队将进一步加强兽用麻精药品的监督检查,做好“回头看”工作,不断提高我区兽用麻精药品的监管和规范化使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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