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陶瓷设计与工艺专业开展实践性教学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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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陶瓷设计与工艺专业开展实践性教学项目中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QLY****-****-GK*、项目名称: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陶瓷设计与工艺专业开展实践性教学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年*月*日*、评审日期:****年*月**日二、成交情况: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址成交金额单位*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陶瓷设计与工艺专业开展实践性教学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河南******郑州市金水区经五路中原古玩城二楼三排*号******.**元三、评审专家名单:王骥、王瑞林、张美丽、李梅、宋景旗四、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 ***号) 文件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不足壹万按壹万收取,由中标人支付。五、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六、其他补充事宜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称: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地址:郑州市郑尉路**号联系人:宋老师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地址:郑州市马寨镇公安路与笃勤路交叉口郑投科技创新园**号楼*楼联系人:沈女士联系方式:****-********邮箱:zqlyhn@***.com*.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沈女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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