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辽宁省中小河流水文(位)站新建及改造工程土建工程十标段(辽阳)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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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开始辽宁省中小河流水文(位)站新建及改造工程土建工程十标段(辽阳)中标候选人公示【信息发布时间:****/*/*】【我要打印】【关闭】辽宁省中小河流水文(位)站新建及改造工程土建工程十标段(辽阳)中标候选人公示 辽宁省中小河流水文(位)站新建及改造工程土建工程十标段(辽阳)的招标、评标工作于****年*月**日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号)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如下: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 ****** 福****** 项目负责人 姜晓全 于克斯 傅嘉冰 投标报价 ********.**元 ********.**元 ********.**元 计划工期(天) ***天 ***天 ***天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并且[建筑工程二级 [建筑工程二级]并且[水利水电工程二级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并且[建筑工程一级] 分数 **.** **.** **.* 废标情况 ******,原因(递交的电子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系统中不可查,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要求。);******,原因(递交的电子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系统中不可查,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要求。);******,原因(投标文件中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报价不唯一)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或者应当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三、发布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四、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辽宁省水利厅 联系人:张兆希 监管部门电话:***-******** 招 标 人:辽宁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辽宁省水文局)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五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安元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中成******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号沈达大厦*楼***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李霞 电 话:***-******** ****年 *月*日 正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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